戒律答疑讨论之八十二(20211201)

(一)

居士】有师兄说“唯佛一人持戒净,其余全是破戒人”,这说法是否正确?

【贤佳】这看什么标准安立。初果圣人必定不会故意犯戒,可能误犯戒,自责心忏悔即得清净,也可不算犯戒。有正信的凡夫佛教徒尽力持戒,大戒不破,小戒有犯则积极即时忏悔,也是清净持戒。如果说起心动念绝无违戒妄念,乃至绝无误犯,且从大乘戒律而说,那么唯佛一人完全清净。如果以此高标准说法而自宽自纵,犯戒无惭无愧,则是邪见,难免深重堕落。

如《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》说:“世尊告曰:‘善哉善哉!汝等乃能如是惭愧发露忏悔!于我法中有二种人名无所犯:一者,禀性专精,本来不犯;二者,犯已惭愧,发露忏悔。此二种人于我法中,名为勇健得清净者。’”(卷第七)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13/T13n0411_007.xml#pT13p0757c2405

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《论无惭无愧违戒滥行必怀邪见》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4163.html

(二)

居士】有受五戒的居士询问,她收到了朋友寄来的一箱牡蛎,是用保温箱寄过来的。这些生物生命力较强,气温低时离开海水可以活至少一个月。她目前吃素,不知如何处理。她说如果扔掉恐怕也是杀生,如果放生,条件也不具足,因为是海里的生物,离海太远。请法师指点一个妥当的方法。

【贤佳】可以想办法寄给海边的朋友或寺院放生。是有功德事,值得不怕麻烦做。

(三)

居士】《律典解义讨论之五》(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8822.html)讨论中关于嫖娼的问题,法师应该再斟酌一下。释迦牟尼佛说嫖娼不犯戒,是在当时的社会国家法律上嫖娼是合法的前提下说的,而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嫖娼是犯国法的。我们国家古代如春秋战国时期,某些谋士的推动下嫖娼不仅仅合法,还利用嫖娼进行国家官方赚钱充盈国库,那些军队军士们嫖娼的对象是战败国家的女俘虏,这是我们国家嫖妓的开端,开此大恶之行,此谋士最后下场很惨。

【贤佳】您的提示很好!中国国家法律禁止嫖娼,那么嫖娼者一方面违背国法有罪,另一方面相当于突破“王法守护”,属于邪淫。如《大智度论》说:“邪淫者,若女人为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夫主、儿子、世间法、王法守护,若犯者,是名邪淫。”(卷第十三)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25/T25n1509_013.xml#pT25p0156c0401

(四)

【居士】文章《在家人破受戒者清净梵行后不能出家,还有这五类人不能出家!》(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KwqIaX_mkGZZ1GtCT7nGCw)下有人留言:

怎么算清净比丘尼?学诚受害人被迷奸前喝酒、吃肉了,之后才被迷奸,那就不算清净比丘尼了吗?所以学诚就无罪了?

【贤佳】可回复:

受得比丘尼戒,未破淫戒,是此处所说清净比丘尼,即不淫戒上大体清净的比丘尼。与已破淫戒的不清净比丘尼行淫,无破比丘尼梵行罪,但也是邪淫,有邪淫罪。

(五)

沙弥尼】弟子是原极乐寺的沙弥尼,现在一所寺院,有几个戒律方面的问题想请教法师:

弟子在出家前,有一次去参加一个禅修活动,在活动的过程中,有很多居士希求受五戒,于是请法师给受戒,当时弟子在其中,人多不方便出去,内心觉得受戒也挺好的,于是就随喜跟着一起受了五戒。但那个时候其实对五戒并不是很了解,只是粗浅地知道杀盗淫妄酒,具体的戒相不太明白,法师也没有详细讲解,所以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受五戒了。后来在持戒的过程中就犯戒了,就比如说邪淫。弟子有几点疑惑:第一,弟子在那种毫无准备,随喜的情况下,是否得戒?第二,如果得戒,那犯了邪淫,是不是算犯根本戒?第三,会不会影响弟子将来受大戒?

【贤佳】一、当时受戒时是否有要持守五戒的心?当时受戒时仪词是否听说明确(主要是三皈依正受戒的仪词)?

二、是正犯重邪淫,还是方便犯或犯等流罪?

三、如果受戒得戒,且正犯重邪淫,那么以后不能受戒。不是这样则可受戒。

【沙弥尼】一、当时受戒时是有要持守的心,仪词也听清楚了。

二、什么是正犯和方便犯?

三、如果是这样,就不能出家受戒了,也不能忏悔吗?

【贤佳】一、那应算得戒。

二、正犯和方便犯,可参看:

《戒律答疑讨论之十三·(五)》

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1340.html

《律典解义讨论之五》

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8822.html

三、如果正犯,犯戒罪不能作法忏,但业罪可以取相忏。可参看:

《戒律答疑讨论之十一·(四)》

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1330.html

《戒律答疑讨论之五十六·(一)》

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3014.html

《戒律答疑讨论之七十七·(一)》

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4250.html

【沙弥尼】关于正犯的问题,资料中有一段:“古代皇帝三宫六院,是正式纳娶,不属邪淫。未正式纳娶而作性伴侣,如现今一夫一妻时代多位性伴侣,属于邪淫,但根据不同情况有轻重不同。不论自己是否已婚,如果对方是已婚而未离婚者,那么是正破不邪淫戒,结重罪。如果对方未婚或已离婚者,那么是犯邪淫等流罪,婚前性行为属于此类。婚外出轨同前判断戒罪,但业道罪重于自己未婚者。同性恋是正破不邪淫戒,不论对方是否已婚。手淫属于邪淫的等流罪,结下品罪。”弟子的情况,我们是未婚,婚前性行为,那是不是算等流犯?如果这样,是否可以受大戒?

【贤佳】是的。

【沙弥尼】弟子的内心终于安定了,发心一定要好好学戒、持戒,不负佛恩!

【贤佳】随喜善愿!

(六)

【居士】有人留言:

请问对于五辛,经典到底是怎么说的呢?在家人什么情况能吃?什么情况不能吃?

【贤佳】可回复:

“五辛”指葱、蒜、韭菜等,平时不宜吃,由大夫开方治病需要时则可适当吃。这是菩萨戒的遮戒,不是性戒。如果在家居士没受菩萨戒,吃“五辛”不犯戒,但可能影响身心,尽量不吃为好。

如《梵网经菩萨戒义疏发隐》(〔隋〕智者大师撰疏,〖明〗莲池大师发隐)说:“〖经〗若佛子,不得食五辛,大蒜、茖葱、慈葱、兰葱、兴渠,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。〖疏〗大蒜是胡葱,茖葱是薤(xiè),慈葱是葱,兰葱是小蒜,兴渠是蒠蒺,生熟皆臭,悉断。〖发隐〗兴渠云蒠蒺者,蒠是芜菁,或云此地无之,戒云胡荽,或云阿魏,大抵臭菜,猥细不足辨也。……〖疏〗必有重病,饵药不断,如身子行法,菩萨亦应不制。〖发隐〗食辛虽不害物,其究亦能昏神,良以秽浊之气助发欲心,辛烈之味增长恚性,欲恚覆心,顿忘明觉,非昏而何?故宜戒也。”(卷第四)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X38/X38n0679_004.xml#pX38p0182a1801

其中“兴渠”,有研究资料说是洋葱。

(七)

【居士】文章《僧人破戒害人,居士举治、揭批他们算不算犯戒?》(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62oYcaxKLbxym0j47N-55w)下有人留言:

我们这边*寺,上世纪九十年代重修,居士领头修好了,但这位居士,寺院选住持和寺院的日常也要插手,发表个人意见,如法吗?

【贤佳】可回复:

可以提供意见供参考,但不应强制干涉。寺院僧众也宜开怀纳谏,和合商议,接受监督、批评。僧俗互助,以戒为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