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戒交流讨论之十五(20211201)

(一)

沙弥】末学认为在这个时代,评判一位善知识还是以知见为主,至于戒律,只要他不犯四重,具备正知正见,还是值得依止的。毕竟,时代如此,能把五戒持清净就已经很了不起了。不知法师以为如何?

贤佳】犯轻小戒应有惭愧心,尽量轻重等持,否则是知见不正。有惭愧心,尽量持守,偶尔犯轻小戒即积极忏悔,也是清净持戒。至于不起妄心乃至不误犯,阿罗汉也做不到,现今不宜以这样的高标准激励自他,更不宜以这样的高标准反向宽纵自己。

如《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》说:“世尊告曰:‘善哉善哉!汝等乃能如是惭愧发露忏悔!于我法中有二种人名无所犯:一者,禀性专精,本来不犯;二者,犯已惭愧,发露忏悔。此二种人于我法中,名为勇健得清净者。’”(卷第七)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13/T13n0411_007.xml#pT13p0757c2405

另外可参看:

《论轻视小戒的过患》

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3696.html

《论无惭无愧违戒滥行必怀邪见》

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4163.html

沙弥】是的,应当具足惭愧心。

(二)

居士】文章《画僧释宏任喝酒吃肉,自称修行自在,一般人不能向他学》(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4Hd2hJzKo4qxAlTR1SySMA)下有人留言:

按照具足戒,吃肉未必犯戒,喝酒是犯戒,碰钱也犯戒。但是,按照北传菩萨戒,不收钱反而犯戒。出家人到底以哪个戒本为准?是以不共在家的具足戒为准,还是以共在家的菩萨戒为准?还是以自己所需为准?

这些犯戒,并不直接导致开除僧藉,也不在二篇、三篇,是严重的障道法么?

初果圣人圣戒成就,不会再堕落四恶道,证明他身口意三业都已不再触犯严重的戒条。请问,初果比丘持戒清净到第几篇呢?是全部么?好像不是全部吧?

贤佳】可回复:

出家人自然要持出家戒,否则不算真正出家人。“按照北传菩萨戒,不收钱反而犯戒”,是误解菩萨戒了。瑜伽菩萨戒本是说以嗔嫌心不收金钱供养才犯戒。如果无嗔嫌心,是为护出家戒而不收金钱则不犯戒。出家菩萨收金钱供养,必须作净施法,即由净人(居士)接收管理,否则犯戒。具体辨析可参看《辨破月悟法师坏戒滥说》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3940.html

犯任何戒,乃至最轻的突吉罗罪,都是障道法,都应惭愧忏悔。犯小戒可能障道轻,但无惭无愧则障道重。如《佛说犯戒罪报轻重经》说:“若比丘、比丘尼无惭无愧,轻慢佛语,犯众学戒(注:突吉罗罪,轻小罪),如四天王天寿五百岁堕泥犁中,于人间数九百千岁。……无惭无愧,轻慢佛语,犯波夜提(注:堕罪),如夜摩天寿二千岁堕泥犁中,于人间数二十亿四十千岁(注:此处千千为亿)。”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24/T24n1467a_001.xml#pT24p0910b2010

初果圣人持戒全部清净,因为不会故意犯任何戒,有时可能误犯戒,识知则即忏悔。阿罗汉也如此。出家菩萨也应轻重等持。

如《四分律行事钞》(〔唐〕道宣律师)说:“《涅槃经》中,罗刹乞微尘浮囊,菩萨不与,譬护突吉罗戒也。又《智论》云:‘出家菩萨守护戒故不蓄财物,以戒之功德胜于布施。如我不杀,则施一切众生之命等。’以此文证,今滥学大乘者,行非可采,言过其实,耻己毁犯,谬自褒扬。余曾语云:‘戒是小法,可宜舍之。’便即不肯。‘可宜持之。’又复不肯。岂非与烦恼合?卒难谏喻,又可悲乎!今僧尼等,并顺圣教,依法受戒,理须护持,此则成受。若元无护,虽受不成。故《萨婆多》云:‘无殷重心,不发无作。’纵使成受,形仪可观,佛法住持,理须同护。今时剃发染衣,四僧羯磨,伽蓝置设,训导道俗,凡所施为无非戒律。若生善受利,须身秉御之处,口云‘我应为之’;若污戒起非,违犯教网之处,便云‘我是大乘,不关小教’。故《佛藏》立鸟鼠比丘之喻,驴披师子之皮,广毁讥诃,何俟陈显。恐后无知初学为彼尘蒙,故曲引张,犹恐同染,悲夫!”(卷中)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40/T40n1804_002.xml#pT40p0046b0201

(三)

居士】我看到挂单僧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(《僧戒交流讨论之十四》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8810.html),突然有一疑问:现代社会的现实是,无知居士会用大笔金钱供养某僧人,或供贵重物品(小汽车、房子等),此等贵重物品和金钱在僧戒中该如何处理?而从现行税务角度来说,这些大笔所得属于赠予,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纳税,若因无知或故意不纳税,是否破盗戒?

另则,在贤*法师的龙泉事件回忆录(《凤凰岭惊梦》),有提到当时为了避税,如何如何……虽然可能过程合法(至今未见那大笔款项去向不明的调查或判决,故云“可能”),但是是否已经破了盗戒?戒律如何裁量?

我个人其实很关注95页举报信中关于财务问题的调查。奸污女尼罪大恶极,而若是贪污那么大笔款项,则被辜负者更众。

贤佳】僧人不应受蓄、捉持金钱,但可由净人(居士)做净施主,为其接收、管理。可参看《论不捉金钱戒》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4129.html

僧人个人可以接受小房子供养,长不超过十二搩手(约为现代5.886米),宽不超过七搩手(约为现代3.4335米),不宜受蓄大房子。僧人个人不应受蓄车乘(汽车)、园林地产等,五人以上僧团才可适当受蓄。

如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》(〔唐〕道宣律师撰钞,〔宋〕元照律师撰记)说:“〖钞〗列数者:一、田宅园林;二、种植生种;三、贮积谷帛;四、蓄养人仆;五、养系禽兽;六、钱宝贵物;七、毡褥、釜镬;八、象金饰床及诸重物。此之八名,经论及律盛列通数,显过不应。……第一不净中。田是妨道,别人(注:别别的人,即非僧团)不开;一口小房,有资道要,依上开蓄。《毗尼母》云:‘毕陵伽为国人所重,施一小寺、罗网、车舆、驼驴等畜,僧坊所须,开受。’《僧祇》中,为僧故得受。《善见》:‘居士施田地,别人不得用。若供养僧者,得受。’《多论》:‘檀越欲作大房舍,应开解、示语,令小作,顺少欲法。若为容多人故作者,不应违意。’《五分》:‘有人施僧田宅店肆,听受,使净人知之。’……《日藏分》云:‘于我法中假令如法,始从一人乃至四人,不听受田宅、园林、车马、奴婢等常住僧物。若满五人,乃得受之。’《大集》亦同。……

“〖记〗彼取五人持律,能办边受(注:能成办边地受比丘戒),佛法住世。四人虽僧,未全大用,故不听也。文中通举诸物,马当此摄,余属前章。……

“〖钞〗又云:‘若优婆塞,知此比丘破戒受蓄八法,不应给施,又不应以袈裟因缘恭敬礼拜。若共僧事,死堕地狱。’《十轮经》说据不知持犯者并须恭敬,又《涅槃经》穷终极教,不用亦得,以护法故,小小非要。

“〖记〗‘又云’下引诫道俗文。初诫俗众,‘若’下诫道众,余如后引。会相违中,初指《十轮》,如《僧网》云‘乃至蓄妻挟子,恭敬如舍利弗,不听责罚’等。‘又’下决破。《涅槃》了义,废前不了,故云不用。‘以’下出废所以。《涅槃》护法事重,《十轮》为存俗信故云‘小小’。”(卷中)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40/T40n1804_002.xml#pT40p0060c2601

如果故意逃税,犯盗。如果因无知而未交税,属于误犯,知道后应自责心忏悔并补交。听说“避税”有“合理避税”,如果不违法,那么不算犯盗,但业可能不清净。如果违法逃避交税,则犯盗。如《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·盗》说:“如律,比丘无税,白衣应税,为彼过物重。《十诵》:比丘应税不税,亦重。”

居士】合理避税是有,但是若单论龙泉寺的那件事,怕是有一些撒谎的情况在(具体情况不清楚,且做个比方),比如本是龙泉寺收入的,却引去福建的公司里走账,相当于对税务撒谎说不是北京龙泉收入,法不追责。若真有撒谎怕是不好,虽然可以理解,但是也应该看到出家人确实不宜管商业的东西,太容易犯戒了,对自身不好。

您回信说“若优婆塞,知此比丘破戒受蓄八法,不应给施,又不应以袈裟因缘恭敬礼拜”,“袈裟因缘”指的是什么?

贤佳】“袈裟因缘”,指穿袈裟的因缘,即不因为对方穿袈裟就恭敬礼拜。

(四)

居士】分享视频:

《同觉•报本寺禅乐团日常排练曲目》(同觉寺2021-11-23)

https://video.weibo.com/show?fid=1034:4706777430950006

江苏苏州太仓同觉寺由法师们组成了一个“同觉·报本寺禅乐团”,视频中是这个禅乐团在进行演奏训练。其中有八位法师出镜,有三位拉二胡的,一位吹竹笛的,一位弹琵琶的,一位吹单簧管的,一位拉大提琴的,一位弹电子琴的,桌上还摆着一架古琴。我觉得这像老年乐器兴趣班,不知道这和出家修道有多大关系?出家人演奏乐器有助修行吗?

贤佳】这是违背戒律的滥行,违背出家修道。如《沙弥十戒威仪录要》(〔明〕蕅益大师)说:“不歌舞倡伎、不往观听:唱曲吟诗名之为歌,掉臂踯足名之为舞,吹箫、弹琴、双陆、围棋、掷骰、博钱、医卜、星相、投壶、射箭、驰马、试剑等并名倡伎,非出家人所应为也。供佛宜使人作乐,不宜自作。赞佛宜梵呗,不宜用歌曲音声。”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X60/X60n1121_001.xml#pX60p0435a2301

(五)

居士】《中国佛教协会〈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〉》(中国佛教协会2021-11-27)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tYA3r8i6JXSr4O-3i4Ls4Q

一张图里的比丘拉着女众的手,看文字介绍好像是比丘的妈妈,这是不是犯戒啦?其实可以画父亲被搀着,不是更好吗?

贤佳】无特别不得已因缘,比丘不宜碰触母亲。如《四分律行事钞·导俗化方篇》(〔唐〕道宣律师)说:“若父母贫贱,将至寺中。若洗母者,不得触。得自手与食。”(卷下)(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39/T39n1788_002.xml#pT39p0196c2301)相关辨析可参看《论僧女之防》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3860.html

另外,“践行六和”配图中,比丘拔萝卜,涉及掘地、坏生种、恶触等,是违戒的。相关辨析可参看《论寺院经济之二》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4307.html

“以戒为师”配图中,居座讲法者穿红“袈裟”,是不合戒律的,不算“严持净戒”。相关辨析可参看《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五·(八)》https://www.zhengxinfofa.cn/3704.html

可见绘图者、审图者对戒律不太明了或不太严谨,于“以戒为师”上需要加强。